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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应当为房价上涨负责?

http://www.jxfdcw.com/ 2007-6-8 韩世同 发表评论

    昨天发布的中国社科院《2006年房地产蓝皮书》根据近期国家相关土地政策,对未来住宅市场做出预测:“由于土地开发成本的加大,土地一级市场全面实行了招拍挂的出让形式,土地价格也将会保持增势。因此,未来住宅土地市场的供给将继续保持小幅增长的趋势。由此带来的结构性调整将是商品住宅市场发展的主旋律。国家上调银行存贷款利率、控制二次购房和投机性购房、控制拆迁规模等因素将导致其变动。可以预测,受城市化以及人口流动因素的影响,需求能力与供给能力相比仍然有余;经济适用房、低端普通住宅需求将会保持在较高水平;普通住宅市场细分加速;受利率、价格以及供给的影响,别墅高档公寓的需求会基本维持在往年水平,不会出现大的增幅。同时,商品住宅价格将稳中有升。  综上所述,我国房地产价格长期走势是上升,而不是下降。”

    上述房价上涨分析和研判的依据主要是基于国家对土地和资金方面调控,从这个角度来看也的确如此。国家的确是强调要继续控制土地和资金两个闸口,控制房地产开发规模。但如果我们换一个角度反过来思考,就会发现上述推论正好说明:正是国家对土地和资金的管制,才是造成房价不断上涨的主因。可以说是因为土地、资金管制的因,导致了房价不断上涨的果。如果没有土地和资金管制的因,光靠房地产开发商的哄抬,房价能涨得起来吗? 因此,解铃还须系铃人,政府只有消除导致房价上涨的因,才能有效地得到房价下降的果。否则将会重蹈计划经济的旧辙,而房地产危机和金融风险也将危在旦夕,我们也会为此付出更大的教训和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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