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电 来自秦皇岛市房产部门的消息,从7月1日起,秦皇岛市将在全市实施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工作,并出台《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管理办法》。
据介绍,商品房网上备案实行7月1日起,全市新批准预售的商品房和截至6月30日未售的商品房一律实行网上合同签约并备案。
(李永利)
《市场报》 (2008-06-30 第0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