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第20号)
根据《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南昌县人民政府批准,南昌县国土资源局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以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授权南昌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组织实施。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出让宗地基本情况:
编号 | 位置 | 面积 | 用途 | 年限 | 指标 | 起始价 | 保证金 |
NCX2008037 | 江西南昌小蓝经济开发区,富山大道以北,金沙二路以西 | 147.3亩(折合98200平方米) | 商业用地 | 商业40年 | 容积率≤1.0;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 | 25.2万元/亩 | 1800万元 |
二、竞买人范围:竞买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沙
三、挂牌交易时间:自2008年9月22日上午8:30时至2008年10月10日下午4:00时止。
四、竞买申请人可于2008年9月22日至2008年10月8日`向南昌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申请及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10月8日下午5:00时止。
五、有关交易具体事宜详见挂牌文件,挂牌文件自2008年9月19日起发售。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县莲塘镇府前西路
联 系人:应先生、罗小姐
南 昌 县 国 土 资 源 局
南昌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二OO八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