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国土资告字[2008]14号
经玉山县人民政府批准,玉山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2008—06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含部分房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出让土地 面积(M2) | 土地 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出让年限 (年)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2008—06 | 冰溪镇芳泽佳苑 (博士大道南侧) | 3599.2 | 商住 | <6.0 | <70% | >20% | 商业40年 居住70年 | 395 | 80 |
备注:成交价中含土地出让金、土地契税。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报名时个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凭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法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法人印鉴,办理竞买报名手续;委托办理的,需另携带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三、2008—06号地块将根据申请竞买人资格审核情况,符合资格的竞买人达2人(含2人)以上的以拍卖方式出让,符合资格的竞买人为1人的以挂牌方式出让,并告知所有申请人。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采用有保留底价的增价竞买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9月8日至2008年9月25日(双休日照常上班),到玉山县国土资源局地产交易管理所(国土大楼四楼)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五、若拍卖,申请人可于2008年9月8日至2008年9月17日(双休日照常上班),到玉山县国土资源局地产交易管理所(国土大楼四楼)提交书面申请;若挂牌,申请人可于2008年9月8日至2008年9月25日(双休日照常上班),到玉山县国土资源局地产交易管理所(国土大楼四楼)提交书面申请。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若拍卖,我局将在2008年9月17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若挂牌,我局将在2008年9月25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08年9月18日(星期四)上午10:00时在玉
山县国土资源局九楼会议室举行。若挂牌,于2008年9月18日上午8时至2008年9月29日下午17时止在玉山县国土大楼一楼大厅进行挂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若拍卖,地块竞买保证金必须于2008年9月17日17时前汇入玉山县财政局土地保证金代收代缴专户(以报名现场开据发票为准);若挂牌,地块竞买保证金可延长至2008年9月25日17时前汇入(以报名现场开据发票为准)。开户行:中国银行玉山支行。账号:743646627028095001。
(二)竞买成功者,竞买保证金抵作等额成交价款,竞买未成功者,竞买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三)获取公开出让文件需交咨询服务费500元。
联系地址:玉山县国土资源局地产交易管理所
联 系 人:董小姐、胡先生
玉山县国土资源局
二OO八年八月二十八日